建筑公司安全部安全主管绩效考核方案

  建筑公司安全部 安全主管绩效考核方案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和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明确安全部门的环保和施工安全责任,规范部门人员在建设施工中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在施工管理中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指对安全部经理及安全部管理人员考核周期内安全管理水平及成果作出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 绩效考核根据安全部部门职责及公司制订安全管理政策、安全管理目标采用指标量化、百分制评分的办法进行。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安全部。

 二、考 核机构及人员 第五条 公司绩效考核小组组长由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考核小组基本职责是:负责制定、修订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安全部经理和部门管理人员实施考核评价;形成考核报告交公司审定;对安全部绩效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第六条 对安全部经理考核

 1.考核内容:主要围绕安全部部门职责条款来开展,考核项目包括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人员素质与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作业过程管理、文明施工标准化等内容。

 2.所用考核表采用百分制,各相关内容所占分值见(附件 2)。

 第七条 对安全部管理人员考核 1.考核内容:主要围绕公司和安全部制订的管理制度来开展,考核项目包括安全管理目标、巡视时间、责任区域安全隐患数量与整改效率情况、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内业资料管理、作业过程管理、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速度、执行力度等内容。

 2.所用考核表采用百分制,各相关内容所占分值见(附件 1)。

 四、考核时间及程序 第八条 绩效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对安全部相关人员的考评工作必须在每季终了的十天内完成。

 第九条 考核程序

 安全部整体考核:公司组织考核小组→发布考核时间→考核→召开总结会进行绩效情况反馈→考核结束→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的情况进行汇总评分考核→结束。

 五、考核结果及运用 第十条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安全部人员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见下表:

 考核分数 80 分以上 (含 80 分) 70-80 分 (含 70 分) 60-70 分 (含 60 分) 60 分以下 按季度绩效月平均工资发放 30% 20% 10% -20% 六、附则 1、凡调离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参与的考核。

 2、本方案为试行方案,未尽事宜可在运作中加以完善、修改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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