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房产考察委托办理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为其办理赴泰国三天两晚考察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1. 此为标准参考行程,接待人员会与客户事先沟通,根据其不同需求来安排行程,实际行程亦会视当天情况而定,酌情进行调整;
2. 考察期间投资人将入驻四星级酒店(供早餐),如考察投资人为夫妻两位则安排一标准间,如考察投资人为一位则安排一单间,酒店房间如有加床的需求,需要根据酒店实际的加床费用收费;
3. 海外工作时间为每天 8 小时,一般为 9am-5pm 或 10am-6pm,以不超过晚上 8 点为准;
4. 本行程仅限于有意向在泰国购买房产的高端客户,不接受旅游考察团,或者以旅游为目的而无意购房的客户。
二、相关花费
1. 客户需自付往返机票费、签证费、保险费等;
2. 单人三天两晚考察费用为 2000 人民币,双人三天两晚考察费用为 3000 人民币,行程包含:项目考察行程的制定、酒店预订、接送机、考察期间的出人出车陪同翻译、餐饮安排,此服务不包括额外景点门票费等第三方费用;
3. 机票和住宿一经确认不许更改,如遇特殊情况,在不影响整体行程的情况下,接待人员可协助调整,但由此产生的超标费用食宿费、交通费、接待陪同费等)均由客户承担;
4. 投资人在入境考察前对标准接待行程作出变更,超标费用以人民币结算;投资人在泰国考察期间产生的超标费用在当地直接与接待人员结算。
三、协议生效及争议解决方式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诉至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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