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办法6篇

篇一: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办法

  

  农村人居住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方案具体措施

  农村人居住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方案具体措施

  为深入贯彻《关于完善建立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指导意见》(黔农人居通〔2019〕3号)文件精神,巩固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已建成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及配套设施正常运行并长期发挥作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结合我州农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五有"工作要求,优先在入选全省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的镇村开展试点,探索建立符合农村实际、农民广泛支持、规范有效运行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并全面推广实施。实现村庄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村垃圾收运制度健全,保洁人员配足配齐,农村广场、道路、房前屋后等区域无积存或零散垃圾;生活污水得到管控,镇、村污水处理设施有专人管理运行正常,无淤积堵塞渗透,排放污水达标;乡村道路通达有序,路基完好、路面平整、标志齐全、无路障;公共设施运行良好,功能得到充分发挥,能够满足群众日常需求;村容村貌清爽整洁,公共区域无垃圾、积水、杂草,无乱堆乱放、乱挂乱贴、卫生死角,农户庭院内外干净卫生。

  二、工作措施

  (一)明晰管护内容。农户和公共设施较多的30户以上村庄,重点抓好村庄卫生保洁、沟塘清淤、绿化养护、道路养护,以及路灯、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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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厕所、供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等9项管护工作。地处偏远、农户不多的一般自然村庄,重点抓好卫生保洁、道路维护、供水设施维护等3项管护工作。

  (二)对标管护标准。根据《黔南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2020年)》文件精神,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至少应达到以下要求。

  1.卫生保洁。垃圾收集点、垃圾桶要进行定时清理,环卫车辆要保持干净整洁、封闭运输。每个自然村组原则上至少安排1名保洁员。村庄道路边、河渠旁、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乱扔垃圾物。农房保持室内卫生干净、整齐,户用厕所做到空气无异味、室内无苍蝇、粪便无裸露。

  2.沟塘清淤。塘堰河渠等水体清洁,及时打捞、清除、清运,确保无漂浮物、无堆积垃圾,水质良好、干净、无异味。

  3.绿化养护。村庄绿化配置基本合理、补植及时,绿化空地裸露土地不明显。做好村庄道路两侧、公共场地、村口、河渠塘坝周边等绿化养护工作,确保绿化植物生长良好。村庄行道树、绿化带四周无乱拉乱晒、乱堆乱放现象,房前屋后等具备绿化条件的地方应绿尽绿。绿化实现大绿量、本土化,体现花园、果园、菜园"三园式"绿化理念,围堰整齐美观,无残缺破损。绿地保持整洁干净,无杂草、无垃圾、无污物,落叶、草屑等能够及时清除。

  4.道路养护。村庄道路路况良好、路面整洁,有具体养护和保洁制度,并落实具体养护和保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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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路灯。路灯要做好日常检修工作,太阳能路灯要及时更换蓄电池,确保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6.卫生厕所。公厕全年开放使用,保持干净卫生,基本无蝇、无臭,地面无污物、烟蒂,蹲位、便槽无垢,水冲设施完好,化粪池定期清理。厕内照明灯具完好,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外环境整洁,四周无垃圾、污水等污物。

  7.供水设施。水质达标,供水保证率逐步提高,定期维护管道、阀门等设施,确保供水正常。

  8.污水处理设施。做好污水处理设施、收集管网及其他配套机电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定期清除杂草、杂物,按期及时更换填料,确保收集管网无堵塞、渗漏、开裂,盖板无丢失、破损,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做好破损管网的维修及疏通清淤,做好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记录。农户新建房屋或农户新增排污要及时纳入管网。

  9.文化体育设施。文体活动场所、停车场等室外活动场地的配套设施要做好日常巡查、检修、排障工作,及时修复锈蚀、破损等设施。

  (三)压实管护责任。要理清农户、村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相关部门是指导主体,要组建专业队伍,定期深入乡村开展业务指导,确保各项管护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乡镇是组织主体,要统筹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村级做好建成使用人居环境整治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同时抓好宣传发动,积极引导各方力量参与村庄环境管护。村组是实施主体,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村民理事会的组织监督作用,抓好村内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并带领发动农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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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积极参与和监督各类村庄环境日常管护工作。农户是参与主体,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主动做好房前屋后和庭院内外的物件规整、卫生清扫、水沟清淤等工作。

  (四)创新管护方式。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重符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因类施策,鼓励采取不同的长效管护方式,依法依规有效推进治理。

  1.引导群众管护。通过发挥村民代表大会等群众自发性组织的带头、监督作用,落实受益群众的日常管护责任。

  2.鼓励承包管护。由村委会组织聘请有经验、有技能的当地村民或产业项目业主,打包签订管护合同,明确权利义务,按照集中承包方式落实管护责任。

  3.支持社会管护。由乡镇或村委会集中向社会公开招标,通过社会化服务的形式,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管护单位或人员落实管护责任。

  4.实行制度管护。结合"三治融合"加快修订村规民约,建立村民家庭卫生保洁、检查、评比制度,推行农户"门前三包",坚持用约定规范行为,用制度保障运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村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摆上重要位置。各级农村人居环境整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好日常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等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职能工作,做好日常指导、服务工作。各乡镇、村要按照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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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的原则,具体抓好工作落实。村级要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真正做到常抓不懈,常态管理。

  (二)强化投入保障。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运行管护经费投入机制,积极探索农村公共环境设施维护和环卫保洁与低保挂钩、农户缴纳保洁费、项目运行等投入经费保障模式。县级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安排政府土地出让收益、涉农资金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贴息、担保等方式,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鼓励按照政府关于采购政策要求进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厕所改造等设施用具采购,有效降低成本,减轻资金压力和农民负担。

  (三)加强考核评比。各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监管考核办法和评分奖惩细则,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和村庄清洁评比,组织相关部门明察暗访,督促和鼓励村组抓好村容环境日常维护。采取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投诉电话、开设微信群等形式,及时曝光和受理村庄环境管护不到位、行为不文明现象。并建立完善以考核结果评比结果为导向的经费支持机制。

  (四)广泛宣传发动。将村庄环境管护与乡风文明各类活动有机结合,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政策,不断提高村民自身素质和卫生意识,形成良好的文明生活习惯,努力营造长效管护的良好氛围,大力倡导文明生活方式,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健全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完善村规民约、家训家规,充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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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挥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的带动作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保持村庄卫生、维护公共设施。广泛开展卫生文明户、美丽庭院、卫生家庭、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激发村民爱护家园、珍惜环境的意识,引导村民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中来,合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护。积极运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曝光发现的突出问题,营造农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村庄环境管护的良好氛围。

  农村人居住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方案具体措施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护指示精神,巩固新农村建设成果,提升村庄后续管护水平,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宜居村庄美、文明和谐乡风美"和"打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仗"为目标,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为出发点,以巩固村庄建设成果、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正常运转、村庄清洁行动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群众参与"原则,探索建立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切实解决好农村设施设备"重建轻管"、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破解村庄整治"一年新模样、两年旧模样、三年不成样"的困扰,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村庄环境整治快见效、见长效,持续维护好"新村新貌"。

  二、主要任务

  坚持"建管"同步推进,按照村庄规划项目抓好村庄基础设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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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善,按照因村制宜、分类推进原则,对照"五有"和"五定包干"要求,积极探索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着眼"有人看护、有钱维护、有制度管护",完善管护方式,明确管护队伍、管护范围、管护标准、管护职责、管护任务等内容,确保村庄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正常运转并长期发挥作用。坚持边试边行、整乡推进原则,哨前村作为试点村,先行施行,20xx底前全面进入常态化运行。

  长效管护"五有"要求是:

  有制度。制定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制度和办法,配备专门巡查人员,加强对管护质量的日常检查。设置长效管护责任牌,明确管护标准、管护责任人和监督电话。

  有标准。以"干净、整洁、有序"为基本要求,出台环境卫生整治、乱搭乱建整治、绿化养护和设施维护等管护标准,确保全域村庄环境"拆得彻底、清得干净、改得美观、管得规范"。

  有队伍。以原有保洁员队伍为基础,组建一支由乡新村办牵头管理的乡村一体农村环境长效管护专业队伍,实行社会化管理,人员可以根据个人特长实行兼职并不断配齐必要管护设备。

  有经费。建立以乡、村两级财政资金补助为主,社会力量捐助、受益人适度负担相结合的保障机制,专项资金用于村庄长效管护,确保全域村庄环境公共设施正常运转、维修更新及人员工资等正常经费支出。

  有督查。完善长效管护考核办法,严格督查考核和问责,采用集中检查和日常督查形式,差异化发放管护经费,督查考评结果与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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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年终考核挂钩。

  "五定包干"是指:"五定",定管护范围,区分一般自然村、示范村、旅游村,分类明确村庄管护范围;定管护标准,对村庄公共设施和场所,分别明确管护具体要求和标准;定管护责任,根据管护项目的专业性、操作难易,分别明确农户、保洁员、村级、乡级管护责任;定管护模式,由乡新村办具体实施全乡村庄环境整治长效管护项目;定管护经费,采取乡村两级补助,群众自筹的办法筹集经费。包干即乡督查引导、村具体实施、农户房前屋后三包。

  三、管护标准

  切实抓好村庄卫生保洁、沟塘清淤、杂草清除、绿化养护,以及村内道路养护、公厕管理、路灯等公共设施维护、体育休闲设施维护、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等工作,实现管护无死角。

  (一)环境卫生做到一个健全。健全"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体系建设,实现乡村卫生保洁常态化,做到农户房前屋后、村庄主次干道两侧等公共地块无暴露垃圾,池塘沟渠无漂浮垃圾,田头地块无散落垃圾,残墙断壁无陈年垃圾,垃圾及时清扫清运。

  (二)河塘水体做到达标排放。(1)河塘每年清淤一次,无污水直排,无有害水生植物,无垃圾杂物和漂浮物,清澈无异味,水质达到三类水以上标准。(2)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实现运行正常,管理规范,排放达标。同时,河堤完好平整,无暴露垃圾,无违章搭建,无乱堆乱放,无侵占河道;桥面干净整洁,无损坏,无堆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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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道路管护做到通畅无阻。(1)路面干净、路基完好、路面无坑槽破损、无淤泥,排水通畅。(2)桥下地面、通道及涵洞内无堆积物,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路口和拐弯处无遮挡视线的障碍物,道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无棚房和违章搭建,无非公路标志和非法广告,无未经审批的杆线。(3)道路无打谷晒场、焚烧秸秆、损毁道路安全设施和绿化等损毁路产、侵犯路权现象。

  (四)公共设施做到使用正常。加强对路灯、公共厕所、休闲广场、停车场、污水处理、健身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1)路灯要做好日常检修工作(2)公厕要全年开放使用,保持干净卫生(3)污水处理设施,要定期做好水质监测,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

  (五)乡容村貌做到井然有序。(1)街道商铺经营规范,商品摆放整齐。(2)房前屋后整齐干净,四周无违章建筑、无残垣断壁、无乱贴乱画、无污水横流。(3)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线路规范整齐,有条件的村庄弱电下地,今年将对哨前村开展管线"蜘蛛网"整治试点。(4)依法拆除影响村容村貌的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残墙断壁,闲置猪牛栏、遮阳棚及杂物等,确保实现拆违拆临全覆盖。(5)加强文明新风引导,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垃圾不乱丢、杂物不乱放、粪坑不露天、污水不乱倒、畜禽不散养、院室不脏乱、秸秆不乱烧,努力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要求。

  四、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组织到位。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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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第一场硬仗,开展全乡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性工程。由政府乡长任指挥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各村(社区)支部、乡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专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分管领导担任。

  2.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各村、乡直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管辖范围和职责分工,切实履行河长制、路长制、林长制及管护职责。乡政府负责对道路、污水处理系统、路灯、公厕等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各村负责好村组保洁员、农户门前三包(包整洁、包卫生、包绿化)责任区,宣传、引导村民自行管理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农户负责门前三包,自行改造村庄内外房屋立面、残墙断壁拆除等工作。形成强大合力,推动试点工作取得新成效。

  3.建立队伍,提高水平。落实一支由乡新村办具体管理的专业管护队伍,各村可根据自各实际,以原有保洁人员为基础,不断扩充管护队伍,由乡新村办组织管护人员进行培训上岗,从而提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和水平。

  4.广泛宣传,浓厚氛围。创新方法,充分利用手机微信等新型网络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农民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新风尚,让"村容整洁,人人有责"观念深入人心,进一步营造热爱村庄、建设村庄、美化家园的浓厚氛围。同时,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需求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加强舆论与社会的监督。

  5.严格督查,同步考核。建立健全长效管护考核督查机制,开展好环境卫生季度评比活动,完善工作调度考核机制,实行定期考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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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定期暗访、督查相结合,提高巡查暗访和日常督查在考核中的比重,督促各地巩固村庄建设成果,将督查考评情况与"以奖代补"资金等直接挂钩,确保长效管理队伍、责任、资金"三落实",切实巩固全域村庄环境整治成果。

  农村人居住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方案具体措施

  为巩固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已建成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及配套设施正常运行并长期发挥作用,根据省、市、区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围绕"过上好日子、住上好房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四个好目标,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形成机制健全、保障到位、工作落实、规范运行、长效治理的环境管护格局,提高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农村综合环境质量,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充分发挥政府在发展引领、法治引导、制度落实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统筹主导地位,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科学、规范、长效推进。

  2.部门协作。切实发挥镇级相关部门职能,加强对村庄环境治理特别是项目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指导、督促,协助各村(社区)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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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整治项目发挥积极作用。

  3.群众主体。坚持农民自愿,积极引导体现农民主体作用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乡镇、村两级在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方面的关键作用,依靠群众,发挥群众智慧和力量维护美丽家园。

  4.分级管理。加强镇、村两级组织领导,镇级负责长效管护业务指导,村级对长效管护工作负总责,负责具体管护。

  5.社会参与。有效结合农业农村发展任务,积极宣传和吸引社会各界以不同方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形成互帮互助、共促共赢的良好氛围。

  6.科学运作。探索实施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护的市场化、公司化操作,提高环境治理工作的运行效率。

  二、管护实施

  (一)管护内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护主要是指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过程中,通过各级财政项目资金投入形成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的基础设施;农村污水治理、河塘沟渠清淤设备及配套设施;新建、改建农村公共厕所、户用厕所及粪污处理等设施设备;村庄道路公共绿化、路灯、活动阵地等环境配套设施;以不同形式建设的其它人居环境配套项目。

  (二)管护标准

  1.卫生保洁。村庄道路沿线无暴露垃圾、污水、畜禽粪便、沉积泥土等,绿化带、公共活动场地等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农房保持室内卫生干净、整齐,户用厕所做到空气无异味、室内无苍蝇、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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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无裸露。村庄道路边、河渠旁、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乱扔垃圾物,柴草垛、建筑材料等杂物尽量整齐堆放于房屋背面或绿化遮拦处,农户建筑材料有序堆放,无乱搭乱建、私拉乱接等现象,家畜家禽逐步实现集中圈养。村庄道路路况良好、路面整洁,有具体养护和保洁制度,并落实具体养护和保洁人员。塘堰河渠等水体清洁,及时打捞、清除、清运,确保无漂浮物、无堆积垃圾,水质良好、干净、无异味。垃圾箱、垃圾房内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点无焚烧垃圾现象。村庄建筑墙面无乱涂乱画乱贴现象,文化墙保持干净、不褪色。

  2.绿化维护。村庄绿化树种多样,乔木与灌木、落叶与常青树种的配置基本合理、补植及时,裸露土地不明显,村庄道路两侧、塘堰河渠、公共场地、村口周边等绿化植物确保生长良好。村庄行道树、绿化带四周无乱拉乱晒、乱堆乱放现象,围堰整齐美观,无残缺破损。公共绿地整洁干净,无杂草、无垃圾、无污物,落叶、草屑等能够及时清除。村庄树木无乱砍滥伐现象,房前屋后的菜园、农田无杂草丛生,做到耕作规范。

  3.公共服设施管护

  (1)垃圾收集点、垃圾桶要进行定时清理保持卫生,车辆要保持干净整洁、封闭运输,垃圾中转站要做到无积水、无苍蝇、无臭味。村庄内垃圾桶、垃圾屋、垃圾清运车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干净整洁不破损,垃圾不外溢。

  (2)公厕全年开放使用,保持干净卫生、基本无蝇、无臭,地面无污物、烟蒂,蹲位、便槽无垢,水冲设施完好,化粪池做到定期清理。

  农村人居住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方案具体措施

  厕内照明灯具完好,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和蜘蛛网,无乱涂乱画现象。厕外环境整洁,四周无垃圾、污水等污物。

  (3)污水处理设施要定期做好水质监测,按期及时更换填料、确保池体、检查井和管网无堵塞、渗漏、开裂,盖板无丢失、破损,动力设施运作正常。要做好管网的破损维修及疏通清淤。农户新建房屋或农户新增排污口要及时接入管网。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站)要安排专人管护,及时做好进出水检测、运营和污泥处置等管理记录。

  (4)文体活动场所、停车场等室外活动场地的配套设施要做好日常巡查、检修、排障工作,及时修复锈蚀、破损等设施。路灯要做好日常检修工作,及时更换电线电路和蓄电池,确保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5)其它公共基础设施要按照国家相关行业规范要求,确保安全使用、正常运行。

  (三)管护权责

  1.规范权属管理。农村环境整治配套项目建成以后,凡由政府财政项目资全部投入或社会捐助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都属于农村集体资产,逐一登记纳入管理。2.明确管护责任。按照"权属清晰、分级管理"和"谁受益、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镇级职能部门负责单项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的业务指导工作,各村(社区)作为辖区内环境基础配套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村级做好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并具体负责污水、垃圾处理系统、路灯等联村公用或跨村共建设施的管理。各村建成使用的道路、公厕等设施由村集体具体负责管理;农

  农村人居住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方案具体措施

  房风貌改造及其房前屋后附属设施等的长效管理原则上由村民负责。

  (四)管护方式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重符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因类施策,鼓励采取不同的长效管护方式,依法依规有效推进治理。

  1.引导群众管护。通过发挥村民代表大会等群众自发性组织的带头、监督作用,落实受益群众的日常管护责任。

  2.鼓励承包管护。由村委会组织聘请有经验、有技能的当地居民或产业项目业主,打包签订管护合同,明确权利义务,按照集中承包方式落实管护责任。

  3.支持社会管护。由镇政府或村委会集中向社会公开招标,通过社会化服务的形式,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管护单位或人员落实管护责任。

  4.实行制度管护。结合村落宜居标准加快修订村规民约,建立村民家庭卫生保洁、检查、评比制度,推行农户"门前三包",坚持用约定规范行为,用制度保障运行。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众参与,健全镇级统筹指挥推动落实、村级引导群众参与互动的工作机制,强化镇、村两级组织领导。镇政府针对环境管护、项目运行、宣传引导等治理要求成立专项工作组,村委会充分依靠群众采取不同形式组建村级环境管护队伍。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重视发挥农业专合社、农民合作社、农村人居住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方案具体措施

  村民自治委等组织的作用,增强农村环境治理管护的组织能力。通过不同形式,有效运用各种平台,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以正反典型引导持续加强舆论造势,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积极营造乡风文明良好的氛围。

  (二)强化投入保障。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运行管护经费"三个一点"投入机制(即财政补助一点、村集体承担一点、农户交纳一点),积极探索农村公共环境设施维护和环卫保洁与低保挂钩、农户缴纳保洁费、产业项目运行等投入经费保障的"村庄物业管理"模式。鼓励产业带动,市场化运作参与管护。鼓励按照政府关于采购政策要求进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厕所改造等设施用具采购,有效降低成本,减轻资金压力和农民负担。

  (三)强化制度保障。以加快农村现代治理体系建设为目标,充分依托村规民约,以村为单位建立规范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参与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切实做到环境治理有人抓、环境维护有人管。完善镇、村两级协同的农村环境配套建设项目立项、工程发包、施工组织、竣工验收和移交制度,规范和加强村集体组织及其群众对环境管护的监督管理。按照谁投入谁负责的原则,保障工程质量和项目运行效果。

  内容仅供参考

篇二: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办法

  

  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

  一、背景概述

  目前,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日趋成熟,越来越多的公路、自来水、电力等基础设施在农村得到了广泛应用。然而,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由于不同村庄之间的地理环境、自然条件存在差异,这些设施管理的难度也随之加大。

  因此,对于组织村庄设施管理工作,规范村庄基础设施的管理,提高村庄自身管理能力,是当前提高农村自身发展水平的重要途径。本文旨在探讨一种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以加强村庄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二、制度内容

  1.管护责任的明确

  制定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的第一步是对每个村庄的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明确每个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通过明确责任人,可以有效地避免责任的错位和责任推卸的现象,提高工作效率。

  2.设施巡查的规范化

  村庄的基础设施主要包括道路、桥梁、自来水、电力、通讯等,需要每日巡查、保护和维护。为此,应制定规范化的巡查制度,每日由专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设施问题,及时解决,做到日清日明。

  3.设施维护的标准化

  为了保障村庄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转,制定设备维护标准是必不可少的。根据设施的类型和性质,制定对应的维护标准,确保设施能够正常高效地运行。

  4.维护记录和报告的建立

  每个设施的日常维护记录和维护情况的报告都应及时建立。通过建立记录和报告,可以及时掌握设施的状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5.应急预案的制定

  在基础设施管护制度中,应急预案的制定至关重要。因为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及时、有效的应急措施能够避免事态的扩大。因此,在制定管护制度的同时,还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三、制度实施过程

  规范村庄基础设施的管理是一个复杂的工作,需要经过以下步骤逐步推进:

  1.广泛宣传

  在推广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前,要对村里的群众进行宣传。让居民们知晓各种基础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方法,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

  2.责任落实

  随后,要明确各级责任,明确各设施的管护责任人。并与其签订书面责任制协议,将责任明细化,责任落实到人,使他们有压力和动力去负责维护。

  巡查是管护制度的重中之重,要制定周密的巡查制度,并定期实行,监督巡查人员按时按点进行。对巡查不利的地区,要将其视为重点进行关注。

  压实管理责任后,接下来要对各种基础设施的维护进行规范化操作。对维护规范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操作细节由维护人员操作时参考执行。

  应急预案应可操作性强,要制定各种不同事故类型的预案,并进行实操。在不同的事故情况下,按照预案进行分别处置。

  四、总结

  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项目。通过制定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可以规范管理流程,提高维护质量。但是,东西有相对性,因此基础设施管理的要点,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进,进行更适用于自身村庄的规定。是否有效,是需要一段时间来检验的。

篇三: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办法

  

  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办法三篇

  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办法一篇第一条

  为全面巩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果,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提升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水平,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榆政办函〔2020〕83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后续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榆政办函〔2020〕8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指村级环境卫生管理、村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护及绿化养护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镇街村组的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后续管护,已列入行业主管部门维护的设施不在维护范围内。

  第四条

  按照“政府引导、部门指导、镇街组织、农民主体”的原则,发改科技局为综合协调部门,负责完善后续管护及考评制度,监督检查部门、镇街及村组的后续管护工作,争取经费、队伍等保障,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市扶贫、水利、电力、交通、农业农村、教体、工贸、民政、文旅等相关部门为指导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指导镇街及村组做好后续管护工作;各镇街具体组织实施,要把农村基础设

  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动员各方力量,统筹各种资源,确保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后续管护工作全面落实到位。村组为管护主体,要在镇街的组织领导下,全面做好所在村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管护工作。

  第五条

  发改科技局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后续管护的综合协调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为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镇街负责本办法在所辖村组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管护范围。将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全部纳入管理范围:

  1.村内油路、水泥路,包括通村路、通组路、生产生活道路。

  2.小型水利设施,包括人饮工程中的高低位水池、管网、防护网、防护挡墙等设施,灌溉渠道、管网设施等。

  3.0.4kV—0.2kV电表闸刀以下线路。

  4.农村养老院、互助幸福院等。

  5.村卫生室。

  6.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包括文化广场、演出舞台、文化活动室、体育场、健身器材等设施设备。

  7.村级活动场所,除文化体育设施以外的基础设施,包括村委会、村级活动场地等。

  8.村内绿化、美化。

  9.公共路灯等亮化工程。

  10.公厕。

  11.卫生保洁及垃圾处理设施,包括村庄卫生保洁、村庄连接带卫生连片保洁、垃圾桶、垃圾箱、垃圾清运车辆等。

  12.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包括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工程形成的渠道、挡墙护坡等。

  第七条

  管护标准。依据《榆林市农村公厕管理办法(试行)》(榆政农函〔2020〕47号)《神木市电力局配网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神电局发〔2020〕4号)《神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神政办发〔2019〕53号)《神木市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神政办发〔2020〕171号)《神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神政办发〔2014〕114号)《神木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资金补助办法》(神政办发〔2020〕12号)《神木市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试行)》(神卫计发〔2018〕180号)等办法的标准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后续管护。

  (一)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

  1.公共场所管护。主要指村委会、村民活动中心、卫生室、文化礼堂等公共场所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日常管护,区域范围保持干净、整洁,门窗、护栏无破损、缺失,及时做好维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2.路灯维护。建立日常巡查机制,路灯立杆无破损、倾

  斜,灯具照明正常。

  3.村内道路管护。加强村内道路、水渠管护及巡查,做到路面基本平整,无大的坑洼,路面整洁,路肩整齐无垮塌,无堆积物,路标路牌、警示标志、安全设施齐备。水渠边沟排水通畅无阻,雨水排放流畅。

  4.公厕管理维护。公厕全年开放使用,有专人管理并保持地面、墙面、厕坑、洁具的整洁,自来水畅通、照明灯具完好,化粪池定期清理,设施有破损及时修复。

  5.文化体育设施的管理维护。文化广场、演出舞台、文化活动室、健身活动场地、器材有专人检查维护,有破损并及时修复。

  6.电力维护。0.4kV—0.2kV电表闸刀线路无破损、漏电等情况。

  7.农村养老院、互助福利院管护。设施维护维修及时,干净卫生整洁,运行正常。

  (二)农村环境长效保洁

  1.道路保洁。对各村辖区内道路和通道的卫生保洁工作,实行巡回动态保洁制度。道路两侧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

  2.庭院保洁。对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公共活动场所等房前屋后进行打扫清理;落实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无垃圾污物。

  3.垃圾收集。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按时收集,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护

  1.高低位水池无破损、漏水,防护围栏、防护挡墙完好,供水管道畅通,水质达到国标要求,安全饮水率达到100%。

  2.农耕道路、渠道、水坝等生产设施有专人管护,每周巡查管护次数不少于2次,发现农耕道路损坏、渠道堵塞、水坝破损等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及时修复到位。

  第八条

  市发改科技局牵头,定期组织检查、指导和服务;各镇街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后续管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后续管护工作计划,明确后续管护措施,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将领导小组及管护工作计划报扶贫办备案。

  第九条

  市发改科技局每年组织4次抽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建立考核台账。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办法二篇X镇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运营按照“政府主导、群众主体,谁受益、谁维护”的总体要求,聚焦有人管、有钱管、有机制管的“三个有”;

  突出明确管护范围、明确管护权属、明确管护标准、明确管护资金、明确管护责任等“五个明确”;

  创新专业管护、市场化管护、自行管护“三个模式”,确保我镇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运营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有人管.对农村所有公共基础设施,明确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凡出现自然灾害,有人及时排危抢修;

  凡出现人为破坏,有人代表集体进行制止和索赔;

  凡出现使用故障,有人及时维修养护;

  凡出现资产闲置,有人引导正确使用,着力解决“有人用、无人管”问题。

  有机制管.夯实镇、村、农户的管护责任,形成一批可操作、有实效的好的办法措施,建立各种行之有效的管护制度。对每一类公共基础设施都要明确建设、移交、管理、验收、监督等制度,对具体管护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价监督,并根据考评结果支付一定的管护报酬,切实解决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有心管、无力管”的问题。

  有钱管.以村集体投入为主,以群众自筹投入为补充,多渠道筹措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资金,逐步实现人员管理有报酬、损坏维修有资金、灾后恢复有保障,着力解决“有钱建、无钱管”问题。

  一、明确管理范围

  将各级财政投入建设的各类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全部纳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10项具体内容。

  1、村内油路、水泥路,包括通村路、通组路、产业路;

  2、小型水利设施,包括村级供水站、饮水及灌溉管网

  设施等;

  3、幸福院;

  4、村卫生室;

  5、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包括文化广场、演出舞台、文化活动室、体育场、健身房等设施设备;

  6、村级活动场所,除文化体育设施以外的基础设施,包括村支部、村委会办公用房、活动场地等;

  7、路灯;

  8、公厕;

  9、垃圾处理设施,包括垃圾桶、垃圾箱、拉运车辆等;

  10、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包括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工程形成的渠道、护坡挡墙等资产。

  二、明确管护权属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将村内各项产权明晰的公共基础设施产权移交到村,村委会负责日常管护,建立“村有、村管、村使用”的管护责任体系。明确管护清单,切实做到物有人管、事有人办、责有人担。

  三、明确管护标准

  结合行业规定和管护实践,制定明确管护标准。

  道路管护标准:路面平整,干净整洁,边坡稳定,排水畅通,路肩无缺口,安全设施齐备,路容路貌良好。

  公厕管护标准:标识清楚,设施完备,清理及时,卫生

  清洁。

  幸福院管护标准:设施维修及时,卫生干净整洁。

  村卫生室管护标准:环境卫生整洁,设施维护及时,垃圾分类处理。

  四、明确资金来源

  资金投入是做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要采取“五个一点”的办法,即“向中省市县争取一点、行业部门补助一点、镇级财政筹措一点、村集体经济支付一点、投工投劳折算一点”的办法,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各方面资金,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维修管护的投入力度,确保正常运行。

  五.明确管护责任

  镇上成立X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X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农业办,负责全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各村成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站,由村主任担任站长,负责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考核。

  专业管护+市场管护+自主管护

  专业管护。全面推行“五岗十二员”管理制度。

  “五岗”:即农村道路管理岗、水利设施管理岗、村卫生室管理岗、公共服务场所管理岗、环卫设施管理岗,岗位负责人从“十二员”中产生。“五岗”负责组织管理“十二

  员”,以志愿者服务、老党员、村组干部、环卫员为主、支付报酬为辅的工作模式。

  “十二员”:即道路管理员、水利设施管理员、幸福院管理员、村卫生室管理员、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员、路灯管理员、村扶贫工厂管理员、扶贫产业园管理员、公厕管理员、垃圾处理设施管理员、其他设施管理员,根据任务量大小据实确定每一类管理员的数量;

  市场管护。对垃圾清运等村级无力承担的管理任务,由专业公司承担,定期处理等方式予以解决。

  自主管护。一方面组织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对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定期义务管护;

  一方面激励引导群众对自家院落、房前屋后等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定期清扫保洁,全方位调动群众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建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353”管理机制,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产权全部移交给村两委会,归全体村民所有,增强群众“主人翁”意识,真正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实现“村有、村用、村管”。建立镇、村、组三级责任明确的统一管理机制,真正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全面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办法三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巩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果,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提升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水平,根据《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要求,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是指环境卫生管理、公共设施维护及绿化养护等,其中环境卫生管理指村庄卫生保洁、村庄连接带卫生连片保洁、垃圾收集与清运、垃圾处理;公共设施维护主要指公共路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含村排污管网及村口至镇或城市主管网管道)、公厕、文体设施等的维修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金华市区(包括婺城区、金东区及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所有农村(不含撤村建居)的相关基础设施的管理。已列入行业主管部门维护的设施不在维护范围。

  第四条

  以政府引导、区级推动、部门指导、乡镇组织、农民主体、市场运作、专业管理为原则,完善制度、经费、队伍等保障,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第五条

  市农办为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的综合协调部门,市各相关职能部门为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婺城区人民政府、金东区人民政府及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办法在所辖农村的实施。

  第二章

  项目和要求

  第六条

  环境卫生管理。

  (一)村庄卫生保洁。以村为单位做好村内道路及公共区域(含水域、绿化带、垃圾房等)的清扫及保洁工作,确保环境卫生。大力推行农村"门前三包"管理制度,明确村范围内机关单位、学校、个体工商户、市场、企业、住户等的保洁责任,对其办公、办学、生产经营场所及住所周围从临街建筑物外墙到路缘范围内包绿化美化、包卫生保洁、包无乱搭乱放。

  (二)村庄连接带卫生连片保洁。以镇为单位做好村庄之间沿路、沿河区域的日常保洁工作,确保道路、河道两侧可见范围内无垃圾。已经列入公路及河道管理部门管理的区域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内。

  (三)垃圾收集清运。农户生活垃圾投放至规定收集点,村保洁人员统一收集后运至垃圾房,乡镇(街道)负责运至中转站(实行分散处理的村根据实际另行确定)。建筑垃圾在确保无害情况下由产生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运至指定堆放点。

  (四)垃圾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应大力推行减量化处理办法,减少垃圾出运量。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主要采取集中处理方式,就近运至垃圾填埋场、焚烧厂作无害化处理,各乡镇(街道)不得擅自填埋或焚烧(建有经环保评估通过的焚烧设备除外)。工业垃圾处理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公共设施维护。

  (一)公共路灯维护。确定专业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做好日常维护,确保正常照明。

  (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

  排污管网维护:主要做好管网的破损维修及疏通清淤(每年至少清淤1次)。

  沼气池(厌氧池)维护:主要做好沼气池(厌氧池)检查井盖日常检查及破损更换、进水井定期检查和清掏、沼气池(厌氧池)每年一次清渣。其中,沼气池(厌氧池)定期清渣由区级农办及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体化办统一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委托有资质机构开展。

  (三)公厕的管理维护。公厕全年开放使用,有专人管理并保持地面、墙面及厕坑、洁具的整洁,自来水畅通、照明灯具完好,化粪池定期清理,设施有破损及时修复。

  (四)文体设施的管理维护。健身活动场地良好,器材有专人检查维护,有锈蚀、破损及时修复。

  第八条

  绿化养护。确定专人或委托专业机构做好中耕除草、修剪整枝、治虫防病、浇水施肥等养护工作,确保绿化植物生长良好。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九条

  市农办牵头制定考核细则,并定期组织检查、指导和服务。

  第十条

  婺城区、金东区及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都要成

  立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农办或城乡一体化办,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乡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落实专门人员负责。

  第十一条

  乡镇(街道)每年年初编制辖区农村基础设施长效化管理计划,明确每个行政村的长效管理项目,报区农办(一体化办)审核,以区为单位统一报市农办备案。

  第十二条

  建立分级考核机制。市每年组织四次抽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区对每个乡镇(街道)每两月检查考核;乡镇对每个行政村每月检查考核;行政村每天对管护队伍检查考核。建立考核台账,考核结果与长效管理以奖代补资金拨付及管护队伍报酬支付相挂钩。

  第四章

  资金补助和管理

  第十三条

  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经费实行区为主、市补助、乡镇(街道)适度自筹、农户(含企业)适当缴纳的办法筹集。

  第十四条

  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的长效管理专项资金,每年年中预拨一次,年底核拨一次,具体由婺城区、金东区及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统一安排使用。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卫生保洁、污水设施维护、绿化养护等管理项目的人员报酬和垃圾清运开支。

  第十五条

  市财政根据各区农村2011年底在册人口数定额补助,具体计算办法为:区补助定额=市补助资金总量×

  2011年底区农村在册人口数&Pide;市区农村2011年底在册人口数。

  第十六条

  实际拨付额度根据考核细则确定,具体计算办法为:实际拨付额度=区补助定额×考核等级系数,其中优秀等级系数为100%,良好等级系数为80%,合格等级系数为60%,不合格系数为0。

  第十七条

  区财政要根据市以奖代补额度按不低于1:1.5配套(按区补助定额计算)。凡未足额配套,但配套额度比例大于等于1的,市财政将以考核日为截止期,在补助时扣减对应金额,具体计算办法为:扣减额度=区补助定额×1.5-实际配套金额。配套额度比例小于1的,市财政不予补助。

  第十八条

  市审计局要定期对长效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市农办与财政局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拨付及使用的监管。

  第十九条

  婺城区、金东区及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并报市农办审查备案。

  第二十条

  市以奖代补资金、区配套资金及收取的有偿服务费都要专款专用,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要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补助办法有效期为三年,自2012年6月2日起实施。

篇四: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办法

  

  编号:

  时间:2021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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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码: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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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方法

  X镇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运营依据“政府主导、群众主体,谁受益、谁维护”的总体要求,聚焦有人管、有钱管、有机制管的“三个有”;突出明确管护范围、明确管护权属、明确管护标准、明确管护资金、明确管护责任等“五个明确”;创新专业管护、市场化管护、自行管护“三个模式”,确保我镇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运营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有人管.对农村全部公共基础设施,明确全部权、运用权和管理权,凡出现自然灾难,有人刚好排危抢修;凡出现人为破坏,有人代表集体进行制止和索赔;凡出现运用故障,有人刚好修理养护;凡出现资产闲置,有人引导正确运用,着力解决“有人用、无人管”问题。

  有机制管.夯实镇、村、农户的管护责任,形成一批可操作、有实效的好的方法措施,建立各种行之有效的管护制度。对每一类公共基础设施都要明确建设、移交、管理、验收、监督等制度,对具体管护责任人履行职责状况进行评价监督,并依据考评结果支付确定的管护酬劳,切实解决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有心管、无力管”的问题。

  有钱管.以村集体投入为主,以群众自筹投入为补充,多渠道筹措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资金,逐步实现人员管理有酬劳、损坏修理有资金、灾后复原有保障,着力解决“有钱建、无钱管”问题。

  编号:

  时间:2021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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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码:一、明确管理范围

  将各级财政投入建设的各类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全部纳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10项具体内容。

  1、村内油路、水泥路,包括通村路、通组路、产业路;

  2、小型水利设施,包括村级供水站、饮水及浇灌管网设施等;

  3、华蜜院;

  4、村卫生室;

  5、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包括文化广场、演出舞台、文化活动室、体育场、健身房等设施设备;

  6、村级活动场所,除文化体育设施以外的基础设施,包括村支部、村委会办公用房、活动场地等;

  7、路灯;

  8、公厕;

  9、垃圾处理设施,包括垃圾桶、垃圾箱、拉运车辆等;

  10、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包括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工程形成的渠道、护坡挡墙等资产。

  二、明确管护权属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依据“敬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将村内各项产权明晰的公共基础设施产权移交到村,村委会负责日常管护,建立“村有、村管、村运用”的管护责任体系。明确管护清单,切实做到物有人管、事有人办、责有人担。

  三、明确管护标准

  结合行业规定和管护实践,制定明确管护标准。

  道路管护标准:路面平整,干净整齐,边坡稳定,排水畅通,路肩无缺口,平安设施齐备,路容路貌良好。

  公厕管护标准:标识清晰,设施完备,清理刚好,卫生清洁。

  华蜜院管护标准:设施修理刚好,卫生干净整齐。

  村卫生室管护标准:环境卫生整齐,设施维护刚好,垃圾分类处理。

  编号:

  时间:2021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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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码:四、明确资金来源

  资金投入是做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要实行“五个一点”的方法,即“向中省市县争取一点、行业部门补助一点、镇级财政筹措一点、村集体经济支付一点、投工投劳折算一点”的方法,依据“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各方面资金,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修理管护的投入力度,确保正常运行。

  五.明确管护责任

  镇上成立X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X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农业办,负责全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各村成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站,由村主任担当站长,负责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考核。

  专业管护+市场管护+自主管护

  专业管护。全面推行“五岗十二员”管理制度。

  “五岗”:即农村道路管理岗、水利设施管理岗、村卫生室管理岗、公共服务场所管理岗、环卫设施管理岗,岗位负责人从“十二员”中产生。“五岗”负责组织管理“十二员”,以志愿者服务、老党员、村组干部、环卫员为主、支付酬劳为辅的工作模式。

  “十二员”:即道路管理员、水利设施管理员、华蜜院管理员、村卫生室管理员、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员、路灯管理员、村扶贫工厂管理员、扶贫产业园管理员、公厕管理员、垃圾处理设施管理员、其他设施管理员,依据任务量大小据实确定每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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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管护。对垃圾清运等村级无力担当的管理任务,由专业公司担当,定期处理等方式予以解决。

  自主管护。一方面组织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对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定期义务管护;一方面激励引导群众对自家院落、房前屋后等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定期清扫保洁,全方位调动群众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的主动性和主动性。

  通过建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353”管理机制,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产权全部移交给村两委会,归全体村民全部,增加群众“主子翁”意识,真正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实现“村有、村用、村管”。建立镇、村、组三级责任明确的统一管理机制,真正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全面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篇五: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办法

  

  .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维护管理办法

  多年来我镇通过实施美丽乡村、镇村公路、农田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较好地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农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但是在工作中,也出现了重建设轻管理、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后续管理资金难以为继、长效监管机制亟待完善、一些新农村村点“脏乱差”反弹等现象。为进一步巩固我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成果,确保已建成的项目工程设施正常运转并长期发挥作用,让农民群众长久受益,现就建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后续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人居环境为核心,以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为目标,通过建立乡村道路、水利项目、绿化工程、垃圾处理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机制,确保农村道路设施平安通畅,农田水利设施功能实现长效、可持续发挥,绿化植物生长良好,镇村环境整洁有序,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建管相结水平。

  二、工作重点

  1.确保道路养护到位。加强道路养护,落实养护费用和工作责任,确保村内道路路面平整,无坑洼破损和积水,桥涵、盖板等道路设施完好,道路两侧宜林路段植树绿化、排水畅通。不得在路上堆放物品、倾倒垃圾、阻碍畅通。

  2.实现水库水塘水渠水陂等水利设施正常使用,水质清洁。要加强水利设施管护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水塘水渠水陂疏浚加固;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三区划分规定,确保畜禽养殖零排放,做到水塘水渠河道无垃圾和杂物,小二型水库水质三类以上。

  3.确保绿化管护良好。保护村庄上的古树名木,爱护花草树木,村内公共绿化有专人负责养护管理;村庄道路两侧、公共场所、房前屋后等具备绿化条件的地方结合井冈蜜柚老乡工程做到应绿尽绿,无枯株、缺株,美化农村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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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实现垃圾定点处理。建立“户保洁、村收集、镇转运”的垃圾处理体系。镇成立垃圾清运队伍,配备清运车辆,负责收集转运各村点垃圾,要明确保洁员和清运人员责任,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乱倒垃圾,不乱飘垃圾,不留垃圾死角。

  三、主要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按照“权属清晰、分级管理”和“谁受益、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制。镇政府负责全镇农村基础设施维护日常督查指导。各行政村作为实施运行维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落实专门人员具体负责,通过制订村规民约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形成村民参与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的齐抓共管机制,同时组织村民对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维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要以资金作保障,既要努力争取各级财政扶持,更要千方百计拓宽投入渠道,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一是多渠道筹集农村基础设施管理经费。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管理”的原则,主要由村级集体收入或由受益群众按“一事一议”方式筹集资金解决;要将承包、租赁、拍卖、转让基础设施经营权等收益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乡镇(街道)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管理经费给予适当补助,同时大力争取上级项目支持。二要加大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投入力度。通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集体经济对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发挥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的作用,动员群众主动筹资投劳,用于基础设施维护工作,真正做到“自己的事自己议、自己办、自己管”。三要探索市场运作模式。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和“谁损坏、谁付费”的原则,对建房、林木采伐等损耗基础设施事项通过制定村规民约适当收取公益事业维护费用,弥补村级公共基础设施维护和农村环境治理资金不足问题,使农村基础设施逐步走上“平时有人管、坏了有人修”的良性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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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办法

  

  县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管护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县农村文、体、旅、广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解决长期以来管理薄弱的现状,确保文、旅、体、广各项公共设施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农村文、旅、体、广公共基础设施的功能作用,根据要求,结合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遵循利于民生、权责清晰、简便易行的原则,通过政府推动,县、镇、村三级联动,规范运行,建立健全农村文、体、旅、广公共基础设施长效管护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全县9个乡(镇)共147个行政村(社区)的农村文、体、旅、广公共基础设施管护。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文、体、旅、广公共基础设施,是指政府财政性补助资金及社会捐资建设的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村旅游厕所、体育设施、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

  第二章

  管护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

  以产权归属确定管护主体。文、体、旅、广公共基础设施完工后,进行竣工验收、财务结算和资产移交登记。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归村(社区)集体所有,由村(社区)集体负责管护。

  第五条

  分级确定职责

  (一)县文旅局:根据职能对乡(镇)、村(社区)文、体、旅、广基础设施管护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乡(镇)政府:指导辖区内行政村做好文、体、旅、广基础设施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负责制定本乡(镇)对村(社区)的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辖区内行政村(社区)文、体、旅、广基础设施长效管理工作的日常检查、协调和督促。

  (三)各行政村(社区):承担村(社区)辖区内文、体、旅、广基础设施长效管护主体责任。对全村的文、体、旅、广基础设施制定管护制度及细则,订立管护合同,确保管护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基础设施长期正常运转,发挥效益,管护职责包括: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村旅游厕所、体育设施、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

  第三章

  管护内容和标准

  第六条

  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年开放使用,各功能室有专人管理,负责做好环境卫生、资产管理以及日常维护和使用等工作。

  第七条

  旅游公厕管护。旅游公厕全年开放使用,聘请专人管理,确保卫生整洁,自来水畅通,照明良好。

  第八条

  体育设施管护。确保景观设施、休闲体育广场等设施状况良好,文体器材有专人检查维护。

  第九条

  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管护。全年开放使用,定期开展巡检维护和基础技术培训,保障节目来源健康向上。

  第四章

  管护方式

  第十条

  管护方式选定。根据各行政村(社区)的经济条件、工作内容,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管护。

  (一)专人管护。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配备一名或多名专职管护员。管护人员确定后应报村民委员会初审,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要尽量维持管护人员的稳定,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削减管护人员。管护人员应实行合同管理,由村民委员会与之签订管护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任务职责。凡不能履行管护合同不能完成管护任务、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及时解除管护合同。

  (二)专业公司管护。经济条件较好的行政村(社区),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发包给有资质、信誉良好的第三方专业公司承包。

  第十一条

  管护人员任职条件。政治素质好,热心公益事业,作风正派,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化程度,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熟悉管护区域内基础设施情况并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有能力做好日常维护与特殊情况的抢修方案;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管护记录,保证承包管护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第五章

  经费筹集和管理

  第十二条

  多渠道筹集经费。农村文、体、旅、广公共基础设施长效管护经费实行财政奖补、农户筹集、社会捐助等多种方式筹集。

  (一)各级安排的文、体、旅、广公共设施项目专项管护经费。

  (二)农户筹集。通过制定村规民约方式适当收取公益事业维护费用。

  (三)社会捐赠。鼓励外出乡贤及社会各界人士向村集体捐赠公益事业维护费。

  第十三条

  损坏赔付。按“谁损坏、谁付费”的原则,对建房、林木采伐、重大基建项目施工等损坏文、体、旅、广公共基础设施的,结合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第十四条

  财务管理。各行政村(社区)在现有账目设置的基础上,增设“文、体、旅、广公共基础设施维护”会计科目。资金收入除用于专职管护人员报酬、修缮、设备购置等支出外,结余部分用作公共基础设施维护基金。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资金的年度结算,并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五条

  对已明确归属新型经营主体负责管护的项目区,管护经费由其自行解决。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六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明确文、体、旅、广管护工作监督与考核的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将管护工作列入对村(社区)年度综合考核体系。

  第十七条

  对文、体、旅、广管护在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以及举报、揭发破坏工程设施、设备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

  因管护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管护不到位的,扣减工资处罚;造成管护设施严重损毁的,解除管护合同,并按管护合同的约定追究管护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

  对有意损坏文、体、旅、广公共服务设施管护或不听劝阻寻衅闹事、殴打管护人员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交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

  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强化对农村文、体、旅、广基础管护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管护资金的,依法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依规管理。全县各乡(镇)、村(社区)依据本办法并结合实际,编制本辖区农村文、体、旅、广公共基础设施长效管护详细办法(或实施方案),报县文旅局审核备案。各行政村上报的文、体、旅、广公共基础设施长效管护详细办法(或实施方案)应张榜公示广泛征求村民意见。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县文旅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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